福建省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勇于探索,把绿色发展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不砍树也致富,打造“百姓富、生态美”的发展格局。
保“量”提“质”让“两棵树”变成“万木林”
福建省森林覆盖率长期领跑全国,然而,存在森林质量不高,树种结构不合理等短板。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八闽山上主要生长杉木、马尾松两种树木。
针对短板,福建省逐渐转移造林重心,鼓励种植珍贵阔叶树,同时加强森林经营,让“两棵树”变成“万木林”,推动森林资源增量提质。
永安市探索赎买制,由政府出钱把位于重点生态区位的商品林买过来。不久前,该市在西洋镇岭头村赎买了83亩生态林。赎买之后,林业部门对林地实行择伐,每亩保留50株大胸径杉树,林下补植香榧、闽楠等乡土珍贵树种。“由皆伐改为择伐,是永安森林经营模式的又一转变。既保证了补植、管理等后续经营的投入,也有利于林子由人工林向天然林转化。”永安市林业局副局长杨敏说。
目前,福建树种结构得到合理调整,主要造林绿化树种由过去的杉木、马尾松等增加到闽楠、枫香、香樟等50多种。
以“短”养“长”为林农致富增添新途径
福建山多地少,农民脱贫致富的希望都在山林之中。在生态保护的大背景下,许多林子不能砍了,林农如何才能致富?
福建省近年来接连出台政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让连绵起伏的绿色群山为林农致富增添新途径。
在德化县雷锋镇焦溪村,100多户村民成立了铁皮石斛专业合作社,林下种植铁皮石斛面积1000多亩。合作社在承包的林地里,把铁皮石斛的苗子与大树捆绑种植,让石斛依附树皮生长。合作社负责人李江山说,一亩林地可以种2000株铁皮石斛,每株平均为5克。按保守计算1公斤铁皮石斛卖1000元,一亩可以收成1万元。如果把这亩林地的树木砍掉,木材顶多卖2000元。所以,农民只会更加珍惜当地的森林资源。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下活绿色发展“一盘棋”
明晰产权后,集体林业经营水平逐步提高。但一些问题逐渐显露:一座山场几十户甚至上百户经营,容易产生纠纷;小户防火、防盗、防治病虫害难;不少农民外出务工,难以顾及林地经营……
为此,福建省在产权清晰和林农自愿的前提下,探索培育多种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等多种经营方式。在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的公路边、山坡上,新种植的1万棵桂花树和200亩杉树排列成行。
“这批新种的树是今年的造林任务。”村委会主任戴永春说,村里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股份经营模式。通过股份林场合理安排种植采伐计划,每年都有大约300亩的林木可以轮伐。股份林场全权负责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村集体和村民收益四六分成,村民有可观的林业分红,还可以为村集体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通过股份经营模式,这个村1万多亩山林成了一个整体,林场连片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充分发挥了规模化营林的优势。
福建省还探索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通过核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实现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既保护林农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让经营权流转方放心经营,为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打下基础。
瞄准现实问题,福建林改为实现“生态美、百姓富”不断探索新路。截至2016年底,福建累计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股份合作林场4500多个,营林面积超过1100万亩。福建还在全国率先开展多种涉林保险,目前全省森林综合保险承保面积超过9000万亩,参保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