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创业创新。各级农业部门将农村创业创新作为一项战略性、长期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实化政策,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策落地见效,着力推动农村创业创新蔚然成风。
农业部印发通知,督促各地制定实施意见。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政府重视支持。截至目前,已有12个省(市)农业部门,推动省(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农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建立了“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截至目前,已有17个省(区、市)建立了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协调机制。
各级农业部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推动细化实化农村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在财政支持方面,浙江省对大学生农业创业人员每人补助1万元,连续补助3年;广东省2017年安排5000万元优先支持返乡下乡创新创业项目;江西、四川省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和个人,连续3年给予50%的厂房租金补贴;青海省对返乡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给予2000元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补贴。在税收优惠方面,江西、四川等省对返乡下乡人员享受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在金融担保方面,山西省政府投资1.5亿元成立了创业扶持融资机构;江西省对符合创业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给予最高10万元的担保贷款。
各级农业部门还着力为农村创业创新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农业部公布了1096个依法合规、功能完备、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明显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吉林省建立了“农村创业创新网络平台”,通过12316专家热线电话等平台,为返乡下乡人员答疑解惑。江西省发挥“工商创业咨询一点通”平台作用,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安徽省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每年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10万人次。黑龙江省每年投入2500万元培训创业型农民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