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泉州、漳州海域相继发现可产生麻痹性贝毒的链状裸甲藻赤潮以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连续召开多场应急会商会,组织省、市监测单位对赤潮发生海域开展应急跟踪监视监测,要求各地立即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我省近岸海域赤潮有扩大蔓延趋势
10日,漳州海域赤潮影响面积为40平方公里。赤潮分布于龙海港尾、漳浦佛昙近岸海域。9日在龙海港尾、佛昙海域采集的6份牡蛎、贻贝样品中均能检出麻痹性贝毒。
泉州海域赤潮影响面积为10平方公里,较9日略有降低。其中:石狮市梅林码头、东埔码头附近海域水色未见异常,链状裸甲藻密度已低于赤潮基准密度;惠安崇武大岞、西沙湾至高雷山附近海域水体呈暗红色,条带状分布,赤潮影响面积为10平方公里。此外,深沪湾采集的贝类样品中检出麻痹性贝毒。
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对情况
按照9日23时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赤潮应急会商会工作部署,全省6个沿海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已组织监测单位对所辖海域开展赤潮加密监视监测,一旦发现赤潮,将第一时间报告,同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0日,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制定《福建省重点养殖海域专项应急监测方案》,在全省沿海24个重点贝类养殖海域开展水质、赤潮生物以及贝毒监测工作。方案要求:一、已发生赤潮海域每日一测一报;其他海域每周加密监测2次,当有毒藻种形成优势时,立即启动每日1次的应急监测。二、管理海域已发生赤潮的设区市,对已关闭养殖海域每周开展1次贝毒监测,未关闭养殖海域每2天监测1次;其他设区市海域市海域,当有毒赤潮种形成优势时,立即开展2天1次的贝毒监测。
同时,要求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及时提醒和指导全省海域重点养殖生产区,特别是福州连江、宁德霞浦、平潭等海域的养殖集中区的养殖户采取提早采收成品规格养殖生物、下沉或转移养殖网箱、暂停投饵、停止分苗作业等有效措施,以减少或避免养殖损失。一旦养殖海域发现贝毒超标,将立即关闭养殖生产区,并加强养殖渔船管控,暂停水产品采捕上市,禁止捡拾海贝行为,避免误食引起中毒。
此外,进一步强化赤潮信息公开。将每日我省赤潮及贝毒监测相关情况,通过短信平台推送给渔区养殖户,提醒、指导养殖户及时采取措施规避赤潮可能造成的影响,也可避免群众采捕、误食有毒贝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