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等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从5月开始,对全县范围内林地占用、林木采伐、木材加工、运输木材、采挖天然树木、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进行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宣传动员。5月15日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并充分利用电视、电子屏幕、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公开举报电话,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是分步组织实施。认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汇总三个阶段实施,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强化督查问责。由县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的将给予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