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海洋、渔业生态纠纷案件多元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全面发展,合力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4月26日,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服务美丽莆田建设”合作共建协议。
协议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共同探索建立海洋生态保护开发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依法履职协作机制。支持依法行政,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服务保障发展海洋经济强市战略措施。二是建立矛盾化解衔接机制。推动基层矛盾化解诉调对接工作站点建设,建立海域、渔区巡回工作站,创建“无讼渔区”。三是建立业务探讨研究机制。主动对接妈祖论坛、海峡两岸交流平台,依托各类学术研讨会、交流会等载体,共同探讨海洋权益保护、海洋案件处理的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四是建立海洋生态修复机制。通过司法引导、行政主导,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赔偿、民事补偿等责任承担方式,有效修复海洋生态。五是建立法律宣传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用海企业、渔户养殖户以及基层干部群众等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六是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对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矛盾化解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共同研究制度性措施,通过优势互补,协调行动,最大限度地化解生态环境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更好地服务保障美丽莆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