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20日,我厅在浙江大学海洋学院举办“法治海洋专题培训班”。沿海市、县(区)海洋部门从事法制工作的业务骨干以及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有关同志共65人参加了培训。受吴南翔厅长委托,李钢生副厅长出席开班式并做了动员讲话。
李钢生在动员讲话中指出,组织开展“法治海洋”专题培训班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海洋“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推进海洋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保障我省海洋经济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省对海洋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要求高、任务重,要做到有序、合规、正当、高效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海洋,关键是要依法管海用海,用法治的手段推进海洋经济的发展。
李钢生要求,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法治海洋”专题培训的重要性,在思想上真正树立“法治海洋”的意识,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要珍惜机会,安下心来,认真听讲;要结合实际,对标看齐,查找短板;要虚心请教,认真思考,确保学有所获;要遵规守纪,注意安全,树立福建海洋人良好形象。
此次培训,浙大海洋学院邀请了张善坤、陈鹰、马光和全永波4位理论知识渊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大家讲授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海洋渔业政策法制与领土安全、海洋生态法治建设和海洋中国等四个专题,并针对浙江海洋经济和海洋文化建设开展了业务拓展学习。
通过老师讲解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员们充分了解了我国海洋渔业政策法制与领土安全现状,领会了海洋生态法治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学习了浙江省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提升了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蓝色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我省海洋经济再上新台阶的能力。此次培训,参训学员普遍表示收获很大、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