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水八条” 专项行动方案出炉
2017-03-22   作者:蔡柳楠   来源:闽南日报

  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提升漳州市水环境质量专项行动2017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保护、治理、修复三个方向入手,狠抓八大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快补齐流域生态环境短板,进一步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坚持“三铁治污”,确保到6月底,漳州3个市级、1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达100%、95%以上,主要流域省控以上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达90.9%以上,全市小流域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水域保护与提升

  根据《方案》,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要求于3月底前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并强化对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依法清理各类排污口,及时关闭拆除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使用含磷洗涤剂、农药和化肥,保障饮用水安全。

  同时,积极推进小流域专项治理,强化对全市25条超标小流域水质监测,定期通报水质情况,建立起小流域“四有”机制,全面提升列入省级监测考核要求的60条小流域水质。要求4月底前,各地至少启动1条小流域综合整治;6月底前,完成全市30%以上的小流域水质提升任务,年底前各地至少消灭一条劣Ⅴ类水体。

  此外,我市将落实对建成区河系、湖塘等黑臭水体情况的摸排,对水体详细统计、罗列清单、检测水质,并在网上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同时,采取控源截污、清源分流、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60%以上黑臭水体治理。

  水污染整治与防治

  根据《方案》,全市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提升对城乡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并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水平,促进焚烧发电厂的科学布局、合理配建,确保6月底前建设完成20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

  同时,我市将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深化养殖污染整治。通过推动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力争3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禁养区回潮清理,年底前全面完成479家存栏2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改造任务,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此外,我市还将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工业园区治理,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水环境生态修复

  《方案》提出,我市在积极开展生态水系建设的同时,还要实施河道生态修复,严厉打击非法河道采砂、洗沙行为,开展河道拆违、生态清淤、河面漂浮物清理、河道两岸堆放的废渣与垃圾清除等专项整治行动,健全河面保洁机制,力争4月底前全面消除垃圾河。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积极开展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的建设管理,以及河流沿岸绿化和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年底前全市水土流失率控制在13%以内。

  此外,我市还将继续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整治与恢复,严格小水电站监管工作,严禁新批小水电站建设项目。通过对11座水电站实行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保障满足下游生态要求,对不符合河流最小生态流量要求的水电站限制运行、限期整改,并完成2017年小水电项目退出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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