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2017-02-17   作者:   来源:福建日报

  自去年8月中央批准福建省建设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撸起袖子加油干,试验区建设进展顺利,实现良好开局。

  改革试验的关键,在于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生态红利。为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间的矛盾,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目前已完成试点6.7万亩。此外,福建省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农村延伸,积极探索农村环境整治投入管理的有效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建立森林、流域、重点生态区域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形成长效的补偿资金投入制度,去年投入补偿资金达35亿元,让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有更多获得感。

  以市场化机制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改革试验为经济发展增添了新动能。福建碳市场于去年12月正式开市运行,首日成交1822万元,创全国试点省市开市首日成交量新高;推进绿色金融创新,斩断污染资金来源,全省绿色信贷贷款余额达1500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余额的5%以上,并从高污染、高耗能和高环境风险行业累计退出贷款1100多亿元;在全国率先出台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改革试验的另一大亮点,是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从督企到督政,构建大生态环保管控格局。我省改变老套路,抓住“牛鼻子”,以省委省政府督察组名义对各设区市进行环保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目前针对3个设区市的首轮督察,共查处289家违法企业,其中龙岩首批已问责17名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责任人。我省还率先全面推进网格化环保监管,构建从设区市到乡村四级环保网格监管体系,实现污染源“一网打尽”。

  各地敢于创新,为全省的改革试验提供了不少经验。如,三明市、泉州市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共为近100家次企业提供风险保障约1.6亿元,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今年起在全省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莆田市、闽清县、仙游县、光泽县拉开“生态审计”帷幕,领导干部离任要审“生态账”,今年起,全省全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5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今年我省还将推进建立绿色金融制度、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等17项重点改革任务,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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